自治区各督导组坚持真督实导
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7个督导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真督实导,确保各地州市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学习领会精神,把握政策要求。各督导组坚持把学习摆在首位,在自治区督导组培训会议后立即组织全体成员封闭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和程序步骤学习好、领会好,为开展督导工作打牢基础。第1、2督导组采取原原本本学和要点宣读式学相结合方式开展学习,通过组织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适时组织专题讨论,提高学习效果。第3、5督导组坚持边督导边学习,白天正常开展工作,晚上加班组织学习。第6督导组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周组织集中学习1至2次,交流体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第4、7督导组通过听取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肖纯柏教授《弘扬整风精神,践行群众路线》专题讲座,组织参观和田地区反恐维稳展览、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全国劳动模范库尔班·吐鲁木纪念馆等,提振精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开展督导工作。
注重工作方法,提高督导实效。各督导组根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紧密结合地州市实际,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方法,着力增强督导工作实效。第1督导组与伊犁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每周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互通情况,会诊问题,形成督导合力;制定《督导组工作方案》、《关于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开展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保证督导工作有章可循。第2、4督导组根据各阶段工作要求,细化内部分工,明确督导方法、程序和目标任务,确保督导任务落到实处。第3督导组坚持提前介入帮助指导,先后3次与昌吉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呼图壁县委书记、组织部长座谈,就如何把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及时交换意见。第5督导组针对所负责地州相隔较远、点多面广、交通不便的特点,采取有分有合的工作方法开展日常督导工作。第6督导组实行每周召开组内工作例会、每半月与地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地州督导组长座谈、每月召开督导组工作会议等制度,加强情况交流沟通,协调督导工作。第7督导组为保证督导质量,提出了抓开局的示范效应、抓领导的带头作用、抓政策的指导到位、抓关键环节的科学把握、抓落实的扎实有效“五个抓”的工作思路。
发扬认真精神,从严从实把关。各督导组把从严督查、从实指导作为督导工作的重要遵循,聚焦政治坚强和“四风”问题,以敢于较真碰硬的精神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推进。截至目前,累计与地州党政班子谈话1794人,征求意见建议4540条。第1督导组先后对尼勒克县、精河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材料提出书面意见100余条;设立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67人次;针对督导地州学习教育过程中存在重视不够、方案审核把关不严、听取意见方式简单等问题专门发函,责令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改进。第2督导组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督促地州制定活动推进计划表,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深入联系点调研了解情况、带头征求意见。第3督导组坚持“十个严格把关”,对每个县市实施方案平均审阅3次以上;针对县市区普遍存在没有把领导干部摆进去、体现责任主体和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不够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责令“补课”。第4督导组在方案审核中坚持“五个不过关”(照抄照搬自治区方案不过关,联系本地实际不紧密不过关,问题查找不突出不过关,压茬时间不紧凑不过关,没有本地特色不过关);针对哈密地区个别谈话中出现的“三敢谈三不敢谈”现象(快退休领导干部敢谈,年轻领导干部不敢谈;边缘部门领导干部敢谈,核心部门领导干部不敢谈;对领导班子存在问题敢谈,对领导个人存在问题不敢谈),及时研究采取措施提高谈话质量;针对吐鲁番地区个别窗口单位存在服务群众意识差、上班时间聊天、学习教育走过场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地委向全地区印发《关于自治区督导组走访情况的通报》。第5督导组对群众关注的执法服务窗口行业单位多次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和走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让群众立竿见影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变化。第6督导组坚持底线思维,对那些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不符、工作不力的,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纠正的坚决纠正,确保活动不走样、标准不降低,特别是针对个别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思想顾虑的领导干部进行二次、三次约谈,在党员干部中引起震动。第7督导组与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驻和田工作组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先后两次深入墨玉县和克拉玛依区开展调研,了解动员部署等筹备情况;于田县“2·12”地震后,专程驱车600余公里深入阿羌乡走村入户走访慰问受灾群众。(自治区实践办第13期简报)
贯彻群众路线 注重群众评判
乌鲁木齐市把群众观点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乌鲁木齐市坚持把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在全市县级领导班子中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好班子”活动,解决一些领导班子脱离群众、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不强等问题,激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活力。
明确考核评价内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制定《县级领导班子争创“群众满意好班子”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将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统一纳入“群众满意好班子”考核内容。明确规定,“群众满意好班子”的民主测评满意率不得低于80%,党政主要领导民主测评优秀率不得低于70%,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要达到70分以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成绩要达到“好”的等次。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社会稳定、文明单位创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经济审计、环境综合整治和行政效能评议情况等作为“群众满意好班子”评选“一票否决”指标,明确争创目标。延伸争创范围至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坚持让群众参与、请群众监督、由群众评价,激发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在动力,形成“学先进、讲奉献、比贡献”的生动局面。社区工作人员综合考核群众满意率必须达到 50% 以上,引导社区党员干部始终从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
扩大参评群众范围,把群众评议作为第一基础。坚持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判,不断扩大群众参与范围,构建“四位一体”参评模式,确保“群众满意好班子”评选建立在扎实的群众基础之上,实现从“官评”到“官评民评相结合”的转变,切实增强评选的科学性和公信度。一是服务对象直接评议。按照一定比例邀请有联系、能知情的“两代表一委员”、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等7个层面的代表,参与县级领导班子满意度测评,从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看班子的实绩、作风和形象。二是社会群众网络评议。依托“红山网”开通网络评议专栏,围绕部门和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听取社会各界群众意见,40多万群众参与了评议。三是重点部门效能评议。市纪委行政效能测评窗口服务单位,向办事群众和知情人士发放评议表进行书面评议,掌握窗口单位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等方面情况。四是上级党委和领导综合评价。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四套班子分管领导,对县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完成重点工作、自身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各方面情况,结合班子和干部考察情况实际,确定“群众满意好班子”等次。
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形成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依据考核结果动真碰硬,严格落实奖惩机制,激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我整改、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增强想事谋事干事的热情和“群众第一”理念。表彰奖励获得“群众满意好班子”的单位领导干部,并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坚决调整连续三年未评为“群众满意好班子”单位的主要领导。专题培训每年评选优秀票和称职票低、群众意见大的领导班子成员,促进迅速找准差距,转化升级。责成组织部门约谈群众满意率刚达标的班子主要领导,及时提醒,加强指导。全市县级单位“群众满意好班子”达标率逐年大幅上升,由2009年的50.4%,提高到了2013年的92.8%。
开展“群众满意好班子”争创活动,是乌鲁木齐市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益探索,是群众路线在乌鲁木齐的创新实践。通过开展争创活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日益密切。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办好事情,更加注重听取干部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更加主动地关注和改善干群关系。(自治区实践办第15期简报)
[责任编辑:党群路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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