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建立村(社区)第一书记季度考核问效机制,倒逼第一书记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
该县制定《皮山县村(社区)“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由组织部每季度根据工作任务实际,对力量统筹、五星级创建、维稳、服务群众、经济发展等工作设置评分细则,成立专门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调阅档案、实地查看,以及与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驻村(社区)各支力量、农户座谈了解等方式对第一书记进行考核评分。同时,发放《第一书记满意度测评表》,要求70%以上群众参加,在村(社区)进行实地集中测评。
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及平时督查掌握情况,对个人作出总体评价,实行全县统一排名,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少于70分,测评满意率低于70%及两次考核连续排名后五的予以召回,对存在挂帅不出征、履职不尽责、推诿不担当等情形的第一书记立即撤换。凡被召回或撤换的第一书记,个人需向组织部做出检讨,年底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县领导向县委做出说明,重新选派人员顶替,并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单位绩效考评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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